浙江省职业经理人协会
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审议稿)
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职业经理人协会章程》、《浙江省职业经理人协会选举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选举。
三、浙江省职业经理人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候选人的产生,由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会员分布特点、单位规模以及是否热心本协作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在听取广大会员意见,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报经理事会同意后生效。
四、选举人数:第三届理事会设会长1名、执行会长7名、副会长51名、秘书长1名、监事长1名。
五、第三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
六、选举程序:
1、介绍候选副会长(书面介绍),秘书长、执行会长、会长、监事长(由主持人介绍)情况。
2、介绍选票。主持人向理事会介绍填写选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3、检查票箱。监票人当众打开,检查是否空箱,经确认后,当场封闭。
4、发票。监票、计票人员将选票发给会员,严格“一理事一票”原则并统计、公布实发选票数,剩余的选票应封存或当众销废。
5、投票。如监票人为候选人的,监票人先投票,其他代表依次进行投票。
6、开箱计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当场开箱计票,计算出收回选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由总监票人判断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计票前要整理分拣出无效选票。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8、由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七、本办法经第三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