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立健全,已成为新时期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职业经理人已悄然成为推动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整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群体。在推进完善公司治理、激发经营管理层积极性、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部分中央企业母公司及二、三级企业,在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的多项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专项政策指引下,有序推动职业经理人有关工作的开展。职业经理人评价管理办公室一直致力于努力推进中国职业经理人事业,文章围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的现状进行研究和讨论。
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的现状
1.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的背景与政策方向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接轨,并逐步过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责权不分、政府直接办企业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2001年,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三部门下发的文件“三项制度改革”提出: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在国家层面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奠定了政策基础。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吹响了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的冲锋号。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合理增加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
2020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和《“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为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提供了详细操作指引。
伴随着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多项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配套性政策,基本明确了“畅通身份转换通道、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市场化选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市场化薪酬、建立退出机制”六大改革方向。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遵循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标准及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原则,梯次展开、纵向推进、因企施策。
2.中央企业子公司层面先行试行
2016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十项改革试点”,明确提出“在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基础上,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以点带面、以点串线,形成经验、复制推广。
目前,部分中央企业和二级企业先试先行,在规范董事会建设、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逐步增加国企高管的市场化选聘比例。结合各企业实践,国务院国资委总结各央企试点经验,初步将中央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总结为“完全竞争性的全面探索模式”“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双轨’模式”“竞争性较低企业的零星试点模式”“集团新设子公司和新兴业务板块的‘特区’模式”等几种推行模式。
职业经理人评价管理办公室根据中央企业在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范围、层级、所有制结构、发展战略等因素,将上述几种推行模式进一步总结提炼为以下四种:
集团全面推行模式;
核心产业推行模式;
央企与地方国企重组模式;
央企与民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
3.地方国有企业下属单位全面推广
随着中央不断推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性政策,地方省(市、区)也积极深化和加速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北京、天津、山西、四川、山东、上海等地政府均陆续出台针对职业经理人的专项政策,先试先行,将市场化选聘和薪酬改革纳入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地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改革工作。为地方国有企业二、三级公司全面推行经理层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提供了重要借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资发研究〔2018〕70号)、《“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等文件精神和专项政策,明确国有企业试点改革范围持续扩大的政策趋势。
截止2019年3月,各省(市、区)国资委监管的83家一级国有企业共进行经理层市场化选聘261人。地方国有企业在职业经理人试点改革的实践探索中,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体系,引领和推进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4.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成绩
在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效果方面,按照市场竞争的原则,2019年超过一半的“双百企业”在本级或者所属上级企业选聘2700名的职业经理人。随着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在职业经理人选拔、培养、绩效评价、畅通身份转换通道与退出机制、契约化管理和内部流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职业经理人选拔方面,采取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笔试、心理测试、评价中心等综合考评环节,严把选人关;通过与职业经理人签订聘任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职业经理人培养方面,建立了系统规范的后备干部制度,通过岗位轮换、项目锻炼等方式,为培养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多样化的培训课程,保证企业有稳定的职业经理人人才队伍。
在绩效评价方面,结合经营目标、发展阶段、对标企业薪酬综合水平变动情况等因素,制定职业经理人考评体系。包括对职业经理人的工作绩效考核,还包括职业经理人的努力程度和能力水平。
在畅通职业经理人转换通道与退出机制方面,公开、透明、符合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采取稳妥方式分层、分阶段转身;明确退出情形,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退出机制,实现职业经理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管理,打造职业经理人制度“闭环”。
在契约化管理方面,积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实行契约化管理的配套制度。包括完善市场化选聘制度、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制度、“能高能低”的薪酬分配制度、形成合力的监督追责制度、合理可行的退出制度等。
在内部流动方面,制定了规范、透明的晋升程序,通过对职业经理人真实业绩与经营能力客观、准确的评估,做到退出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
国有企业改革经过40多年的实践探索,伴随着“1+N”政策体系逐步确立,从“十项改革试点”再到“双百行动”,职业经理人在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但中国职业经理人的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任重而道远。